近日,由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办的“安全座椅·呵护未来”研讨会在线上召开,疾病预防控制、公安交通管理、法学、医学等各界专家共同呼吁,将儿童安全座椅“正确使用”和“法律责任”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守护儿童出行安全。
近10年来,我国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儿童道路安全问题依然严峻。数据显示,每23名交通事故死者中就有1名儿童。2021年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与《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呼吁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研究表明,一岁以下的婴儿和幼儿使用后向式安装的儿童安全座椅,与不使用安全座椅的婴幼儿相比,死亡或伤害风险降低90%。使用前向式安装的儿童安全座椅,与只是使用安全带的相比,儿童发生严重伤害的风险降低约80%。4到10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配备增高垫的儿童,与不使用安全座椅的儿童相比,车辆碰撞时发生伤害的风险降低77%。但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情况并不乐观。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的研究发现:上海、北京和深圳三城市平均拥有率虽已达到了79%,但“总是使用”的占比仅53%。
“‘有’而‘不用’,‘用’而‘错用’,都将降低儿童安全座椅对儿童的保护效果。”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首席代表崔民彦建议,建立明确的法律条款,以避免“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远低于持有率”的问题。
来源 北京日报
记者 孙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