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2021年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白皮书》通报10大侵犯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其中,针对2021年央视“315”晚会曝光“名表维修猫腻”专题,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一手表维修公司在维修手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修理项目收取修理费用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 50万元的行政处罚。另外,北京东方汇才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自设网站宣传语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执法部门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案例
1、丽视达(北京)国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案
202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报道了“名表维修猫腻多”专题。晚会报道后,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到被举报地址进行检查,确定被举报方为丽视达(北京)国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当事人在维修手表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修理项目收取收修理费用。东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北京东方汇才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北京东方汇才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在其自设网站突出宣传“ACI中国总部 ,总部坐落于美国加州洛杉矶……在中国,ACI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建立合作……其中注册职业采购经理项目更是被纳入国家职业证书统一管理体系。”等内容。
经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询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称被纳入国家职业证书统一管理体系的注册职业采购经理项目与当事人无关,该注册职业采购经理项目的中方机构为北京英标人力资源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外方机构为注册在特拉华州的美国认证协会。经向北京英标人力资源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在特拉华州的美国认证协会核实,双方均与当事人无任何关系。
该公司在明知或应当知道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特拉华州等州有不止一家合法注册的美国认证协会的情况下,却故意隐瞒事实,通过网站宣传等形式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以为当事人是唯一的美国认证协会授权机构;且当事人所称“ACI中国总部”为当事人自封,实际上为注册在加利福尼亚州的美国认证协会特许代理商,当事人宣称“ACI中国总部”的内容容易引人误以为当事人是“美国ACI”在中国的总部,系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3、北京葵与葵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在广告宣传中违法使用医疗用语案
北京葵与葵保健食品于自设网站首页及明星产品页分别为“葵花粉固体饮料”发布广告。其中首页广告中使用了“纯天然植物萃取 降尿酸绿色安全”、“葵花黄铜 源头降尿酸”等用语;明星产品页广告使用了“抗哮喘、防止长期抽烟引起的脑动脉硬化与脑血栓形成以及降血压作用”“抑制炎性细胞的趋化和减少炎症因子的释放,并促进尿酸代谢、降低尿酸值”等用语。
当事人自设微信号公众号并可进入“葵与葵健康商城”。在商城“葵与葵火麻籽油胶囊”商品销售页面“商品详情”处有“葵与葵新品上市”、“火麻籽油的功效 降低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 预防哮喘病 预防老年痴呆 增强人体免疫力”、“亚麻籽油的功效 肌肤娇柔亮泽 减肥 改善女性经前综合症 提升抗压力 减轻过敏反应 改善关节炎”、“南瓜籽油的作用 预防前列腺疾病 降低胆固醇 对心、脑血管疾病具有预防和保健作用”等内容。
经调查,上述“葵花粉固体饮料”、“火麻籽油”、“亚麻籽油”、“南瓜籽油”由黑龙江赛美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或委托加工生产,都属于普通食品。当事人发布普通食品广告使用“降尿酸”、“降血压”、“降低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等医疗用语的行为,属于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使用医疗用语的行为。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4、北京仕雅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剑南春、天之蓝和海之蓝、五粮液(文字及图形)、国窖等注册商标的商标权利人的举报(投诉)后,对北京仕雅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摆放的86瓶白酒为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上述白酒零售价从170元/瓶至1399元/瓶不等。经商标权利人鉴定,证明上述白酒均为侵权商品,当事人对此无异议。当事人共侵犯6种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查,上述商品是当事人向个人收购而来,没有从正规渠道进货,也没有相应的进货发票或票据等凭证。虽然当事人收购上述商品后未销售出去,但也造成销售假冒商品的事实。我局以商标权利人所出具的零售价为基准,截止检查之日,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56494元。
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上述86瓶白酒;2、罚款225976元。
5、“有机”产品需认证,任意标注属违法
2021年5月,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商户曹某在摊位上摆放自制的标注有“有机草莓”“有机西红柿”等字样的标签,涉嫌违反《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经调查核实,上述商户所销售的“有机草莓”“有机西红柿”并未经过有机认证,标注“有机”字样的草莓、西红柿均是从批发商处购进的普通草莓、西红柿。“有机”字样是商户自己标注的,目的是吸引顾客。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对商户曹某的违法行为处以 1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6、北京怡嘉可仁商贸有限公司价格欺诈案
经查,当事人北京怡嘉可仁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平台设立店铺“怡嘉可仁宠物用品专营店”,主要从事宠物食品及用品的线上销售业务。上述店铺“泰国珍致成猫软包猫罐头猫零食湿粮包40g*8吞拿鱼鸡肉雀巢混合味”(以下简称“珍致牌猫罐头汤包”)、“美食乐猫零食御之条猫条猫肉条肉干宠物猫咪食品8g*9条”(以下简称“美食乐牌猫条”)商品销售页面主图有“珍致瞄汤之吻8包”“2件减10元”、“美食乐御之条8gX9” “两件七折 三件六折”等字样。经调查,上述珍致牌猫罐头汤包、美食乐牌猫条页面标价分别为56元/件和19.9元/件,经现场检查及调取交易记录,当事人实际销售中未履行“2件减10元”、“两件七折 三件六折”的价格承诺。
除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之外,还进行警告处罚,并罚款50000元。
7、不明码标价,美容中心被处罚
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线索,2021年11月23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京城富侨美容中心不明码标价行为进行检查。
当事人店内收取精致采耳178元不标明价格,属于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罚款2000元。
8、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百六十一西饼店不履行价格承诺案
2021年5月27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于2021年5月25日在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百六十一西饼店购买面包时未享受到其宣传的“周二会员日,储值卡消费满50元,全单88折优惠”的优惠。
经调查: 2021年5月25日该店销售面包时,消费者购买了丹麦红豆面包1个,价格为19.90元/个,全麦吐司3个,价格为11.90元/个,共计应收55.60元,当日会员日,消费者消费的产品满50元,且使用储值卡支付,应当给予会员全单88折优惠,因当日丹麦红豆面包有9折活动,系统默认两活动冲突不重复享受,应当由店员手动选择,但因店员失误,未选择,造成消费者购买的丹麦红豆面包按照9折进行优惠,共计优惠1.99元。其他面包未享受优惠。当日在消费者返回店中处理此问题时,经营者直接将多收款项退还消费者,其积极消除违法行为后果。
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9、南锣鼓巷商户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1年8月4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南锣鼓巷38号的北京入口服饰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普通食品,其外包装盒标示商品名称为“屌丝逆袭丸”、“新屌中屌”、“吃货含片”、等,其包装盒内为一板“顺隆牌干吃奶味糖片”。涉案食品外包装没有任何顺隆牌干吃奶味片糖的标签信息。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涉案食品外包装是从阿里巴巴网店洛阳市洛龙区极度诱惑礼品加工厂购进。涉案食品外包装没有任何顺隆牌干吃奶味片糖的标签信息,每一板“顺隆牌干吃奶味糖片”装入一个包装盒出售,售价10元/盒。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8月3日共计销售664盒,违法所得共6440.00元,剩余41盒没有销售,已被我局实施了强制扣押措施,货值金额共6850元。剩余1045个包装盒,目前当事人已经自行销毁。
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上述食品,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食品41盒(货值金额4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6440.00元;3、罚款25000.00元。
10、北京优视觉科技有限公司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案
2021年12月14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的北京优视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柜台摆放“博视顿护理液”、“蓝澈双氧水”、优卓双氧水、优卓护理液、月立康除蛋白护理液。当事人销售上述产品不在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列明的经营范围。
经查,2021年12月9日,当事人从天津欧普康视科技有限公司购进“博视顿护理液”6盒,“蓝澈双氧水”10盒,优卓双氧水4盒,优卓护理液6盒,目立康除蛋白护理液4盒;2021年12月10日至13日,销售“蓝澈双氧水”2盒,“优卓护理液”4盒,“优卓双氧水”4盒,“博视顿护理液”2盒,目立康除蛋白护理液1盒。剩余库存已经退回厂家。当事人涉嫌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经营医疗器械。
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处以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