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邱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凌晨酒后驾车上路侥幸没遇上夜查交警,却因车辆发生故障不得不在主路上停车。偏巧从后方驾车而来的司机精神不集中,一头撞在邱某的车尾,邱某酒驾的行为也随之败露。真应了那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30岁的邱某是一家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1年10月12日凌晨2时许,邱某饮酒后驾车由东向西行至西城区南二环主路右安门桥上时,因车辆发生故障,随即停车。正巧后面驶来一辆中型客车,客车司机黄某精力不集中,撞上了邱某的车造成追尾事故,两车受损。
事发后,后车司机黄某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邱某竟是酒后驾车。经鉴定,邱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8.2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管部门认定,邱某与黄某均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邱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他在自己的车辆被人驾车追尾后,明知对方报警而在现场等待交警前来处置,到案后如实供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可从轻处罚,再加上他自愿认罪认罚,建议法院判处其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定邱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邱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