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含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培训机构)防控指引》近日发布。指引明确,培训过程中,师生及在场其他人员均应正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培训场地应具备良好通风条件,每天要做好培训、生活及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中学习和活动。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控制培训人数和时间,错时错峰合理安排培训场次和每班人数,确保培训现场学员之间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出现培训场所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不为参加培训的学员及相关人员提供住宿服务。
培训机构要建立员工和外聘培训老师出京和返京报备制度,掌握记录员工和外聘培训老师出京和返京时间、出京去过的城市等信息。建立全体员工定期核酸检测机制,对员工和外聘培训老师等频繁接触服务对象或相关物品的重点岗位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他员工每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员工做到“应接尽接”,全员全程接种疫苗和接种加强针。
培训机构教学区全面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外聘培训老师、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严禁组织和接待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14日内有1例及以上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外省市所在县(市、区、旗)或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县、市、区旅居史,14日内有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旅居史的人员以及入境未满21日且未完成7日健康监测的人员(自澳门入境人员除外)参加培训。
记者: 孙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