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广西接连发生因车辆强超强会导致的车辆相撞事故,伤亡惨重、教训深刻。4月12日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这两起事故,并提示大家驾车要礼让,切勿强行超车,勿逞一时之快。
4月5日11时许,聂某米驾驶川KUP526号小轿车沿四川内江境内XK13连威路行驶至12公里加500米一弯坡路段时,越过道路中心线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一辆川K3A736(川K3393挂)号重型半挂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内3人死亡、2人受伤。
4月6日11时许,李某登驾驶桂BE7190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广西河池境内305省道行驶至114公里加100米处时,遇前方货车减速行驶,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越过道路中心线驶入对向车道强行超车,与对向桂MR8187号小型面包车、桂BG1789号重型自卸货车相撞,致使桂MR8187号小型面包车、桂BE7190号重型自卸货车起火燃烧,造成面包车内3人死亡。
强超强会安全风险高,特别是在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交通流量大等不具备超车条件的路段,以及与对向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强行超车,极易发生车辆相撞事故,造成严重伤亡后果。今年以来,机动车强超强会肇事起数占事故总数的5%,致死人数占死亡总数的5.5%。公安部提示,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小心谨慎驾驶,牢记“抢一秒时间,多十分危险”,不要逞一时之快,致自身及同车他车乘客遭受事故伤害。准备超车前应仔细观察道路状况以及前后左右车辆情况,合理选择超车时机。通行路段不具备超车条件或与对向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切勿强行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