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的意见发布,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首套房、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适度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
意见提到,要优化住房金融服务,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持续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信贷需求。
同时,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管。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持续整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市场环境。
为纾解疫情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困难,意见还提到,土地出让价款在2021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缴纳的,企业可申请延期60日缴纳。属于分期缴款的,各期缴款时间均可在原合同约定时间延期60日。延期缴款期间(60日内)不计违约金,不计利息。
记者了解到,近日国内多地继续出台购房支持政策。
4月11日,四川省资阳市发布《关于调整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明确提高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60万元;职工家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40万元;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引进和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70万元。
同时,还降低首付比例。职工购买商品住房新房(含期房、现房),属首套普通自住住房 , 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属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再交易住房, 属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属二套改善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月14日,湖北省宜昌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内容涉及放松限贷、取消限售、发放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等9条措施,明确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同时对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执行首套房政策。此外,限售政策也已放开,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2年内上市交易不再受限制,促进商品住房一、二手市场良性循环。
同日,湖北省荆门市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取消了多项公积金贷款限制政策,同时提高人才贷款额度。
此外,河南省郑州市对青年人才购房也给予支持政策,特别是对博士后给予最高30万元的安家补助。
图片来源:昆明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