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近日发布《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标准》),据悉,《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行为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住建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在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近年来的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2021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15起,是有统计以来首次低于20起,相较2020年下降31.82%,相较2012年下降48.27%。同时,房屋市政工程事故总量依然较高,重特大事故依然没有杜绝。在此背景下,住建部出台了《标准》。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编制《标准》的原则之一是聚焦高危环节。《标准》体现了房屋市政工程行业特点,覆盖了施工高危环节和重点部位,聚焦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现场实体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方面,《标准》聚焦物的不安全状态,明确了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10类重大事故隐患包含的情形。例如,第八条第(一)款中规定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就源自于2019年河北衡水“4뜥”施工升降机轿厢坠落重大事故。
住建部表示,下一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重大隐患排查为重点,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和消除重大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