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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鹿杨
8月2日,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商业办公房屋租赁网上登记备案的通知》。今后,商业办公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可通过网上在线办理。
记者了解到,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屋租赁合同订立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住建委近日开发了商业办公租赁网上登记备案系统,减少企业现场办理环节。商业办公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当事人可通过市住建委网站登录北京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填报信息无误的能实现即时办理,当事人可自行下载打印备案证明。
另外,该通知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成交商业办公房屋租赁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居间合同中告知租赁双方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出租商办房屋的,应代理租赁双方的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出租商业办公房屋或居间成交并接受委托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通过北京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备案。
如不便开展网上办理,当事人也可携带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前往租赁房屋所在区住建(房管)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