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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刘苏雅
8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其中,北京市两区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三区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通知称,经地方申报推荐、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北京市海淀区、朝阳区等38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北京市丰台区、石景山区、大兴区等72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试点示范时限自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要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为重要抓手,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投入,与相关城市建立强市共建机制,指导城市制定试点示范工作方案,通过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现省市联动、全域行动,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引领带动全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