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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柴嵘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关于开展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宣布启动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并公布采购产品目录, 其中包括普通接骨板系统、锁定加压接骨板系统(含万向)和髓内钉系统共3个采购包与可单独使用的螺钉目录。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为接骨板及配套螺钉、髓内钉及配件、中空(空心)螺钉等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接骨板与配套螺钉组成系统,髓内钉与其配件组成系统,分为普通接骨板系统、锁定加压接骨板系统(含万向)和髓内钉系统3个采购包和可单独使用的螺钉目录。普通接骨板系统共包括13种接骨板,锁定加压接骨板系统(含万向)共包括13种接骨板,髓内钉系统则共包括9种髓内钉;而可单独使用的螺钉目录中包含普通接骨螺钉和中空(空心)螺钉(非锁定),普通接骨螺钉中又细分为2款骨螺钉:皮质骨螺钉、松质骨螺钉。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方式依据采购主体使用需求,参照市场总体价格水平、综合质量等因素,通过带量联动河南等12省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联盟及京津冀“3+N”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联盟中选结果,经购销双方互相选择,确定中选产品,实行带量采购。经带量联动后,对于本市临床所需市场余量仍较大且现行价格较高的产品,组织开展带量谈判工作,立足实际、以量换价,切实降低采购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本次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每1年统一组织签订带量采购协议,采购主体包括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此外,在采购周期内,采购主体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中选产品动态联动全国省级中选价格;其他产品在周期内如遇外省或省际联盟形成中选结果,可参照中选产品予以挂网,在首年期满续签协议时,可按中选产品参加下一年协议量申报签订等工作。采购主体协议采购量按照采购包进行考核,同采购包内,同一企业二级目录间各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可根据临床需求,经购销双方同意后相互调剂。
市医保局提醒,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接骨板系统已包含配套螺钉价格,与接骨板配套使用时不得收费,单独使用时可收费。配套螺钉数量应根据临床需求合理使用,避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