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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市二中院通报近年来法院审理的涉养老诈骗案件。自2019年至今,二中院审理此类案件21件,多为“养老服务”“保健产品”“收藏品”“投资理财”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五种类型的诈骗。
一是“养老服务”诈骗 犯罪分子以投资养老基地、认筹养老服务、购买养生套餐等为名,诱骗老年人投资“养老项目”,部分案件中犯罪分子还虚构“以房养老”项目,诱骗老年人办理房屋抵押,然后恶意利用公证、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产。
二是“保健产品”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开办养生讲座、举办免费体检、赠送礼物拉拢、承诺返费或报销等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以“特效药”“专供药”为噱头,虚构或夸大产品功能,诱导老年人花高价购买与其宣传不符的“保健产品”,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人身损害。
三是“收藏品”诈骗 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希望通过售卖文物收藏品获利的心理,以帮助老年人高价拍卖手中收藏品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委托其代为拍卖,骗取“拍卖费”“手续费”等费用;或将伪劣工艺品包装成高档收藏品,虚假承诺其可以高价回购的事实,诱骗老年人购买收藏品。
四是“投资理财”诈骗 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投资理财的需求,虚构“国家扶持”“政策补贴”等名义骗取老年人信任,以高额回报为幌子、以虚假项目为包装,通过广告宣传、免费活动、情感关怀等营销手段诱导老年人投资理财项目,诈骗老年人的养老钱。
五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 犯罪分子分饰上下游不同角色,形成固定的诈骗话术和诈骗剧本,有的利用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假借国家工作人员查办案件等名义对老年人实施诈骗行为。
法官提醒,从现有案件中可以看出,部分家庭中子女和老人缺乏有效沟通,不了解老人的所思所想,忽视精神层面对老人的关心。这种忽视无形中给了骗子大量机会,部分老年人孤独感较强,容易在感情上被骗子“俘获”而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