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报 | 作者 吴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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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与城市复兴场景下的总建筑师制实施路径
在我国长时间的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下,城市设计作为广泛应用的技术手段,于城市规划体系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也逐渐成为一种引导城市高品质建设的有力工具,对城市环境、社会、经济、文化等问题进行综合解决的重要技术与管理平台。与此同时,城市设计如何进行有效落实,需要实施机制的切实保障。为不断提升城市品质,“总建筑师制”作为设计推动与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之一,应当创新性地探索与发挥其优势,更好地服务于城市高质量发展。
一 背景和概念界定
1 背景
在存量规划时期,中国城市发展从以土地为中心转变为以人为核心,大量的低效空间需要重新被激活和提升,城市建设的关注点也面向高质量、多元化的城市空间环境需求,追求更加精细化、充满活力的城市空间设计,是实现以上目标的重要手段。
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有效手段。”城市设计是宏观整体的城市发展和规划与单个建筑设计的桥梁,是城市风貌管控的重要环节,总建筑师制是城市设计实施的重要策略。
2020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要求“探索建立城市总建筑师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设立城市总建筑师的有关规定,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支持各地先行开展城市总建筑师试点,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城市总建筑师要对城市与建筑风貌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重要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拥有否决权。”
2 概念界定
关于总建筑师制度的建立,吴良镛院士在2008年前瞻性地提出,“在城市建设领域,可试行城市总建筑师、城市总规划师、城市总工程师制度,对城市发展进行整体的研究、决策和管理。较为长期地在宏观上把握城市的发展命脉,为城市政府决策提供建筑、规划和工程等方面的专业咨询,加强决策的科学性、继承性”。该项制度的建立是从建设管理角度对城市政府权力机制改革的深度探索,是提高城市领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的需求,也对城市的健康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总建筑师制度面向城市发展的各个阶段,为决策提供稳定的、规范的技术咨询和技术保障。总建筑师制度的核心是发挥人才优势,让业界认可的专家及团队指导项目实施,为城市管理精细化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
3 职责范畴
总建筑师在城市设计实施过程中,承担以地区发展和总体控制为核心任务的职责,通常受聘于政府部门,应该是在城市设计方面学术造诣高、具有学术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应坚持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在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实施中全过程跟踪所负责地区的规划动态,主要工作职责为协调指导编制管控文件、搭建多元参与协调对话平台、全过程参与规划决策;为建设单位提供城市设计及建筑设计咨询服务,为规划管理部门提供行政审批的设计审查及辅助决策的技术服务,扮演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实践过程中编制者、管理者、协调者、咨询者等多重角色。
二 制度初衷
1 城市设计的实施缺乏制度保障
城市设计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加,目前的城市设计工作大多体现在城市设计文件编制的“设计”阶段,而涉及城市设计管理的“实施”阶段的相应制度保障相对滞后,使得城市设计成果难以发挥应有的控制作用。一个地区的城市设计实施周期通常较长,涉及的社会结构、利益关系尤为复杂,整个城市设计实施过程通常是一个渐进式且不断发展的过程,特别是在管控实施的设计审批过程中,面对多元主体利益的诉求时,城市设计往往很难充分发挥作用。因此城市设计成果是否能够真正落地实施,起到引导和管控作用,取决于建立完善的制度在实施阶段进行保障。“总建筑师制度”能够实现城市设计实施过程中让一线技术专家参与到行政决策中,运用科学思维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按照合理的程序,对地区建设项目各环节各层次落实城市设计要求。传统的城市设计导则及图则类成果在实施中,依然需要技术人员的意见指引,才能够使建筑设计方案最终符合地区城市设计的意图。
2 城市设计的实施缺乏技术统筹
吴良镛院士最早提出“城市是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要多层次、多角度、多学科的知识经验相结合,以应对复杂问题”。建设项目的实施从功能策划、方案设计到施工维护等,通常涉及多个专业并且需要多个机构的协调和决策。城市设计是关注建成环境的形态和谐性的公共策略,不仅体现为空间形态的艺术性,更要综合地考虑城市发展、功能业态、环境生态、社会活力、文化传承、设施提升等各种要素和多个系统的内容。同时设计单位各专业之间以及地区各个项目之间,都需要大量的协作交流工作,需要一个角色能够从城市整体和公共利益的立场,以专业角度统筹协调并进行科学引导。规划管理机构、项目主体、设计单位之间也需要一个开放协作的交流平台,解决各类技术难题,提高项目实施运作效率和品质。
三 国内外总建筑师制度实践探索
1 豪斯曼主持的巴黎改造
十九世纪中叶,巴黎市中心出现了一系列交通、卫生、安全问题,居住环境不断恶化。拿破仑三世任命豪斯曼制定并实施巴黎改造计划,改造的具体内容包括完成了巴黎大道十字轴线,成为巴黎的中心;建造林荫大道网络;新建自来水管网、煤气照明等基础市政设施;新建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开辟城市公园;规范建筑高度,形成统一的巴黎街景等。豪斯曼在他主持巴黎改造的17年间,形成了美观、宏大的巴黎市容,并且重视关乎市民各种日常生活的配套设施建设。
2 法国的“协调建筑师”制度
在法国的建设开发控制体系中,“协调建筑师”以公共立场为导向,作为地区总体设计师负责具体协调、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在地方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对其所负责地区的空间组织做出具体安排,包括整体风貌、总体空间形态、街区肌理及公共空间布局等方面。协调建筑师在地方城市规划和具体的建筑设计之间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使宏观的规划设想能合理地落实到微观的空间环境中。
3 纽约城市设计乔纳森·巴奈特(Jonathan Barnett)
乔纳森·巴奈特(Jonathan Barnett)于1967年创办了美国第一所城市设计机构——纽约城市设计小组,通过城市设计机构组织和纽约市政府的合作,针对现代城市设计面临的许多复杂的问题,在多年的实践中建立了新的城市设计观念。巴奈特提出城市设计的综合性、过程性和整体性,要综合多学科的知识,协调各种团体的利益关系,并且设计者自身要有明确的判断力,在各项决策中能提出自己的看法,这样才能完成一个好的城市设计。城市的整体性是靠设计城市来实现的,而不是设计个别的建筑物,城市设计的结果应该是“提供好的场所,而不仅仅是堆放一组美丽的建筑物。”
4 巴塞罗那市议会首席建筑师比森特·瓜里亚尔特(Vicente Guallart)
比森特·瓜里亚尔特(Vicente Guallart)在2011至2015年出任巴塞罗那市议会首席建筑师,负责制定城市改造转型战略、规划等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同时作为巴塞罗那城市人居委员会首任主任,率领瓜里亚尔特建筑设计事务所为国际城市发展、新技术提供咨询,开发先进建筑项目。他提出要制定长期即今后40年的城市发展愿景以及短期项目,纳入战略计划,以新理念来规划设计城市系统,激发城市转型。
5 国内城市总建筑师制度
国内深圳、广州、北京等城市都较早地开展了总建筑师制度的探索。在重点项目建设中,聘请专家及团队提供全过程、高水准的技术服务,为项目审批或行政许可提供参考。深圳率先建立了完整的城市设计管理制度,2018年深圳市印发《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试行办法》明确重点地区总设计师的技术协调、专业咨询和技术审查的工作职责。
四 总建筑师制度特征和构建原则
1 全程性:伴随式的设计管理
总建筑师制有效地发挥专家领衔作用,以技术支撑+规划管理的方式全过程持续地跟踪地区的规划建设,提高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和审查规范化水平。我们从2002年起,经过二十年在北京老城及十余年在首钢的实践,首次提出并总结形成“伴随式总建筑师”模式,积极推动了城市精细化管理,增强城市建设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总建筑师制的工作范畴包括现状评估、战略研究、规划设计、方案实施以及管理运营等城市建设全过程的把控,协助政府制定开发计划,明确地区功能定位,落实规划和城市设计意图,形成动态的、持续的全周期管控。
2 人民性: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总建筑师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进行谋划的设计者,总建筑师制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宗旨,协调政府、规划部门、开发商、实施主体和公众等多方利益主体,精准、更高效地应对多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保持专业的独立性,让公众更多参与、更加服务于属地、解决群众切身问题,实现以公共利益为根本的多方利益平衡。
通过研讨会、讲座、咨询等形式,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各方意识、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共识,给予行政审批技术支撑和保障,协助政府部门指导开发主体优先保障公共利益的落实,统筹和指导开发主体科学合理地落实城市设计要求,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空间,塑造城市风貌,传承地区文化,创造经济社会价值。
3 系统性:起到“起承转合”的作用
总建筑师需要统筹从宏观到微观、从技术到管理体系各个层面错综复杂的问题,涉及建筑、交通、市政、文化、产业等城市发展各方面的系统、要素之间的协同,以及规划、管理、投资、运营、建造等不同专业的配合,解决城市发展所面临的复杂问题。总建筑师应建立与各专业系统的对话关系,进行跨专业的指导和协调,统筹工作贯穿于土地出让、设计引导、工程协调、竣工验收以及后期运营的各个环节。
4 前瞻性:关注长远趋势
一个地区从规划到实施建成的发展周期通常在5-10年,甚至更长,城市建筑与风貌的形成需要一个长时期的积累,需要一个思路的延续管理,总建筑师要对地区进行总体的把握以及对整个过程长期地跟踪服务。独立的建设项目通常仅关注近期需求和利益,在总建筑师制的约束下,着眼长远,以更高站位从专业角度对城市建设工作进行导控,做到适时精准决策。总建筑师拥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工作中借鉴国内外成功案例,吸纳前沿的设计理念和技术,协助政府部门制定立足于实际,又符合未来发展的战略性要求和开发计划。
5 实施性:保障规划落地
在现行规划建设施工的管理体系中,长期存在着宏观规划愿景与建设实施脱节严重的问题。总建筑师制能够将宏观规划策略传递到建筑工程层面,有效解决规划和城市设计的实施、落地问题。在总体城市设计框架下,细化设计要求,衔接各个地块建筑设计项目,通过对建筑设计的引导与审核,保障城市设计工作的实施落地。特别关注建筑形态、建筑高度、建筑材质和色彩等开发建设行为中的博弈焦点,将自上而下的导控和自下而上的反馈相结合,有效弥补城市设计成果执行力不足的问题。
6 协同性:平衡多元利益关系
总建筑师制在实施中需要平衡社会多方利益主体关系,达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市民利益分配的公平、公正,适应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新发展格局。总建筑师是介于各利益方之间的一个中立的角色,面对政府、开发商、城市的各个层面,需要对各方利益进行协调。在建设实施过程中提供一个可回旋的协商的时间和空间,总建筑师能够理解开发主体的意图,协助政府对市场进行引导、规范和监督管理,精准传达地区上位规划条件和城市设计的要求,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科学引导,在整个实施环节中做一个权重的平衡。
五 总建筑师工作机制
1 工作组织
总建筑师制的工作组织涉及规划主管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建设单位主体、建筑师等。规划主管部门承担了统筹指导与城市设计实施监督的职能,同时负责总建筑师的统筹指导工作,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总建筑师的选聘及监督管理工作。
总建筑师及其技术团队在深入理解地区现状情况和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在政府、建设单位之间建立沟通协调平台,通过协助建设管理部门进行专业咨询,对建设项目从设计到实施进行全过程的把控,并提供伴随式服务,积极推动地区建设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精细化水平。
2 工作方式
●参与城市设计。编制地区城市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加强规划转化和落地实施。
●回复意见。总建筑师的技术意见以正式公函形式传递给相关部门,进而连通行政体系和技术体系。
●项目审查。负责合同范围内技术服务工作的审查和把关,协助组织规划设计及建筑设计方案的竞赛和评审。
●协调会议。参加有关技术审查性会议,协调规划实施中的各类技术问题,为规划管理部门提供行政审批的辅助决策及设计审查的技术服务。
●日常技术对接。依托总建筑师建立平台协作关系,实现多方各专业的协同工作,主动处理建设方、规划局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对接。
●参与实施设计。参与地区建筑设计工作。
●宣贯。总建筑师定期通过各类学术活动对政府各部门、建设方及设计方进行技术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知识普及和专业能力提升的工作。
3 团队构成
总建筑师由领衔设计师和技术团队组成。领衔设计师应是具有行业影响力的规划、建筑、景观设计领军人物。技术团队成员根据其所服务的地区发展需求,由规划、建筑、景观、生态、交通、市政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技术水平应为行业领先,并具有良好诚信记录。
4 工作内容
总建筑师从整体视角出发,对城市或片区的开发建设进行全局把控,通过土地出让、设计招标、设计审查等工作环节的多方技术协调和咨询决策,从规划设计到工程验收全流程管控,确保公共空间的建设品质,实现公共利益与平衡多元利益诉求的双重目标。
●技术协调
总建筑师作为技术牵头方,协助政府搭建开放的技术协调平台,统筹各专业部门的诉求,协调解决具体规划建设问题。构建多部门协作机制,运用多专业团队协同工作的模式,整合各规划、建筑、交通、市政等多个专业团队的研究成果、专业建议和政府意见,搭建与建设主体、项目建筑师以及相关利益群体的对话协商平台,对城市设计全要素整体统筹安排,提升城市设计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专业咨询
全过程参与城市设计的编制与实施,统筹各专项规划与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统一,同时负责有效传导城市设计意图,将蓝图、导则、通则等城市设计管控语言落实到实施中,形成有效的科学管控体系指导开发主体科学合理地落实城市设计要求。协调把握建筑与城市空间的关系,对功能业态、街道设计、公共空间、绿化景观、交通组织、地下空间利用、建筑工程等方面提出专业咨询意见。
●技术审查
总建筑师被授予一定程度的决策权力,协助政府部门指导开发主体优先保障公共利益的落实,给予行政审批技术支撑和保障。在建筑设计方案咨询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过程中,协助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按照城市设计要求对建筑形态、风格、材质、色彩等方面提出优化建议;对建筑设计方案采取个案审查的方式,提出建筑设计的审查意见,使建筑设计符合地区城市设计的意图。总建筑师的咨询意见,作为主管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和决策的重要技术依据。
●政策制定
基于在一个地区长期的实践,总建筑师会通过多种方式和程序参与到相关政策制定的过程。例如吴晨团队通过在首钢人才社区规划建设的成功经验,在国内率先编制完成《首都国际人才社区建设导则》,由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北京市规自委联合发布,是推进国际人才社区建设的权威标准和主要依据,并已成为其他城市的学习样板。
●跟踪评估
长期跟踪评估地区城市设计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风貌管理情况,总结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地区实际需要,开展相关专项研究优化工作,更好地指导后续项目开展。
5 工作制度
●选拔聘任
总建筑师建议采取定向委托等形式进行选聘。总建筑师任期为1-3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工作职责、服务方式和服务费用。
●经费渠道
总建筑师的服务费用由财政或平台公司进行资金保障。管理部门参考地区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结合地区规模、工作内容以及服务周期等因素,合理确定基本服务费。
●工作职责
总建筑师的主要职责是为地区规划建设工作提供技术协调、专业咨询、技术审查等服务,保障城市设计的实施,提升城市空间的品质。
●权限范围
当前大量实践多是采用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的形式,赋予总建筑师建议权和一定的裁量权力,当前法定规划体系下的工作介入主要通过土地出让条件和设计方案审查等方式来实现。总建筑师可以参与其所负责地区一定比例的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及设计竞赛。
●约束制度
总建筑师作为对行政管理的技术支撑,其意见很大程度对开发建设项目产生影响,为了保障技术管理的中立客观性,一方面依赖于总建筑师自身的职业操守,另一方面也需要完善的制度建设。在规划实施管理环节可结合总设计师的工作内容增设设计沟通、设计审查等保障机制。
政府对总建筑师进行履职评估,评估工作应结合总建筑师团队工作成果、工作内容进行评估,并充分听相关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等服务对象意见,形成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作为责任规划师团队续聘、提前解除合同的依据。
6 工作原则
总建筑师的聘任选拔标准尤为重要,应邀请具有国际视野的战略性人才担任。岗位设立秉承宁缺毋滥的原则,“一窝蜂”式地引才和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聘任对地区的城市建设发展是损大于益的。
六 总建筑师相关实践
吴晨团队先后被多个城市及地区聘任为“总建筑师”,以下是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实践。
1 首钢集团总建筑师
吴晨团队2009年开始负责首钢园区总体城市设计工作,对后续的规划设计与编制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2015年,由吴晨作为总协调人和技术负责人,中国工程院、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首钢集团、清华大学、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六家单位联合开展《首钢园区城市风貌研究》,为后续项目设计和精细化管理提供了依据。2018年,经市国资委和市委组织部授权,吴晨正式受聘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
首钢集团提出要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把社会各方善于搞园区开发运营,并乐于到首钢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吸收到首钢各级经营管理团队中来。总建筑师将协助集团领导及园区各技术部门搭建统一的信息、技术、决策支撑平台,发挥自身独特技术优势及资源优势,以秉承兼容并蓄的开放态度,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统一谋划,为首钢搭建综合性的技术工作平台,提供全程全方位服务,为首钢新园区建设保驾护航。
总建筑师发挥“协调总指挥”的角色,协助集团领导及技术部门对各地块设计提条件,进行设计要求的进一步补充,协助确定各具体项目设计任务书,对具体设计有关部门针对本项目审查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提供咨询和修改建议。同时总建筑师对园区建设和宣传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首场“代表通道”,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吴晨向全国讲述了“新首钢园区与冬奥”的成就。
2 丽泽重点片区总建筑师
定位“北京第二金融街”的丽泽金融商务区不同于其它地区“伴随式”的总建筑师模式,是在建设中期,为了解决城市空间品质提升的需求,而采取“中期介入式”的模式。以政府推动丽泽重点地区总建筑师制,在北京的区级层面建立重点地区总建筑师制,由丰台区委区政府聘任,在丽泽金融商务区管委会设立总建筑师岗位。吴晨自2021年初全面参与丽泽地区的设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管委会统筹协调,总建筑师配合联络并组建专家委员会。各专家以顾问等角色对丽泽金融商务区设计方向与设计品质等进行总体把控,发挥各专业优势,提出多项专业综合建议。
3 郑州二七商圈核心板块总建筑师
在吴晨团队的建议与推动下,郑州市规划委员会第59次会议提出,探索核心板块总建筑师制度。
总建筑师团队在城市设计内容中展开了规划、建筑、交通、产业及景观各板块的设计研究,深入了解郑州二七商圈片区内规划设计建设情况和发展需求,向建设管理部门提供技术协调、专业技术咨询、技术审查等服务。聚焦城市复兴,保障和服务郑州二七商圈片区功能优化提升。落实城市设计确定的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战略要求,加强对建设规模、开发强度和空间形态的把控,补充和完善三大设施,提升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和空间环境品质。
4 沈阳核心发展板块总建筑师
吴晨在沈阳担任了沈阳方城、铁西区工业博物馆片区、和平区太原街等核心发展板块的总建筑师。职责包括向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提供技术协调、专业咨询和技术审查等服务。总建筑师的技术协调内容侧重于建筑与城市空间、公共活动关系等方面,所提供的专业咨询意见是对既有法定图则和城市设计思想传达落实的重要保障。
在推动城市设计实施方面,主动搭建与开发企业、项目建筑师的对话协商平台;与相关利益群体的对话平台。在充分了解多元主体诉求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城市设计的技术方法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多元协作的共赢。
总建筑师作为规划建设与人民群众生活需求良性互动的桥梁,长期伴随式参与地区各项城市更新与城市复兴建设工作,协助政府及建设主体落实城市发展纲领、各类规划指引要求。基于长期的地区工作积累、扎实的上位规划深度认知、丰富的城市更新实践经验,总建筑师及其团队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城市建设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有效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
(作者为北京市战略科学家、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首钢集团总建筑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