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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香港特区政府第二阶段第二期消费券开始发放,市民可通过已登记的支付平台,领取2000港元或3000港元的消费券。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9月30日表示,特区政府在这个时候派发新一期消费券,希望市民在节日期间开心消费,带动经济,为香港的餐饮业和零售业带来更多生意。
香港特区政府表示,市民如果使用八达通支付平台,今日起可领取2000港元消费券,余下的1000港元在指定日期内符合消费额,最快12月16日可领取。如果使用八达通以外的支付平台,即支付宝香港、Tap&Go“拍住赏”、WeChat Pay HK,BoC Pay和PayMe,1日起可一次领取3000港元消费券。
香港特区政府表示,消费券适用于香港的零售、餐饮和服务业的实体及网上店铺,包括提供旅游服务的香港商户。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 高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