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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乐琪
北京市卫健委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遵守各项防控规定,进入社区(村)、市场商超、文娱健身等公共场所要配合扫码测温、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规范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疫措施。
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其同住人员,严格居家,足不出户,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不自行购药服药,立即报告社区并配合相应管控措施;
转运时,被转运人员应全程规范佩戴N95或KN95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交谈,有序上下车,间隔就坐;
转运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流调人员、检测人员、公安干警等一线疫情防控人员,注意劳逸结合,做好个人防护,在高风险岗位工作过程中加强闭环管理,请务必规范穿脱防护服、手套、N95口罩等防护用品,注意手卫生,做好核酸检测及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监测,确保自身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