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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柴嵘
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疾控局日前发布《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介绍, 国家卫健委和国家疾控局将于2022年至2024年,在全国联合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其中矿山、冶金、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要求基本覆盖。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中关于推进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国家卫健委和国家疾控局将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联合开展为期2年的全国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试点地区涉及全国各省份根据辖区职业病防治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以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情况确定试点地区,其中矿山、冶金、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用人单位相对集中的地区,要基本覆盖。
试点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级结果综合评估得出其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监督执法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建立辖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档案,开展以风险类别为基础的差异化随机抽查工作,推行教育引导、限期改正、逾期处罚的监督执法“三步法”等。
国家疾控局表示,开展全国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目的在于,压实地方政府和用人单位责任,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督促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自我监管约束,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并通过分类监督执法, 逐步破解基层监管力量和能力不足与用人单位数量多、监管任务重的矛盾,提高监督执法效能,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国家卫健委曾于2021年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其中明确提出“十四五”职业病防治主要指标和规划目标,到2025年,我国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将更加完善,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将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也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