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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二环主路上一辆车的车身后方挂着一辆自行车,正好挡住了车牌,司机被举报了;停放在路侧的大货车,车牌和车身的放大号不一致,被市民察觉后反映给交管部门。市交管局10月23日发布了近期的“随手拍”举报信息的处理情况,多名司机被罚款记分。
10月10日,有市民在经过朝阳区石槽南路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京**QQ32的蓝色大货车停在路边,本以为是简单地违法停车问题,但稍一观察,却发现车辆尾部的车牌放大号为京**Q032,与前方悬挂的号牌不同,仔细查看,才发现前方号牌中的数字“0”被加了一个“点”,变成了字母“Q”,市民随即向交管部门反映。
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立即开展调查,通过市民提供的尾部放大号,很快锁定了违法大货车的行驶路线,并于当晚将停放在路边的车辆查扣。10月13日,驾驶人刘某某来到了交通队,承认他为了躲避监控探头,将机动车号牌进行变造的违法事实。双桥大队以变造号牌的违法行为,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时,对他违反停车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
10月6日,在二环主路景泰桥东,一辆灰色“雷克萨斯牌”小客车后方驮着一辆自行车上路行驶,自行车安装位置正好遮挡住机动车号牌,被后方市民通过“随手拍”平台举报。
东城交通支队天坛大队立即调查。根据市民提供的时间、地点信息,民警调取了周围的监控探头,很快锁定了涉事车辆。10月10日,驾驶人侯某某接到通知后来到交通队,民警出示了证据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侯某某承认了他的违法行为。天坛大队对侯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东城交通支队表示,10月1日,同样在二环路上,一辆小客车尾部安装了拖车架,拖车架折叠状态正好将部分机动车号牌遮挡了,也因此被交管部门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警方表示,如果要安装配件,也必须根据车辆实际情况,驾车上路应确保号牌正确安装、清晰完整、无遮挡,符合上路条件。
9月22日,有市民通过“随手拍”向交管部门举报,在京承高速朝阳段,一辆大货车走应急车道,号牌污损不清。
朝阳交通支队亚运村大队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车辆尾部的放大号,民警锁定了违法车辆,并调取了车辆登记信息,与驾驶人取得联系。10月8日,驾驶人胡某某来到交通队,面对证据材料,胡某某承认了他的违法行为,亚运村大队对其在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15分的处罚。
10月6日,亦庄开发区交通大队接到市民“随手拍”举报,在荣华中路,一辆小客车在通过路口时,未停车礼让行人。
开发区交通大队立即开展调查。10月10日,驾驶人孙某某来到交通队,承认了他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发区大队对孙某某“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