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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外省入粤货车司机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通告
2022年11月19日,我县报告1例新冠肺炎阳性个案,系外省协查的入粤货车司机,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阳性个案王某,女,35岁,2022年11月15日自驾与丈夫一起从河北石家庄出发。17日23时在外省高速路口采样点进行10混1采样,后在车上休息。18日12时自驾沿205国道前往东源县柳城镇。15时30分左右接到外省疫情防控部门电话,告知其10混1样本结果异常,随后在柳城镇附近的205国道上空旷处停车等待工作人员处置。18日晚,经市、县疾控中心采样检测,结果阳性。王某已送往定点医院观察治疗,19日上午,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王某在我县停留期间仅接触2人,均已及时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并纳入集中隔离管控,在我县发生社区传播的风险低,不划定高风险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从本土疫情所在县(区)返河请主动报备,落实核酸“三天两检”,期间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请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日常出行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
东源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2年11月19日
来源 东源发布
编辑 曾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