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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代丽丽
自11月21日起至11月30日,北京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时申报,成为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后还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开征集北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2023年度)名单的通知》。
本次公开征集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主要面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满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的家政服务企业。这些企业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专业人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在固定场所,为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提供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
提出申请的家政服务企业需具有以下四方面资质:一是持有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二是与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缴纳社保费,统一安排服务人员为消费者(客户)提供服务,由银行代发或直接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对服务人员持续培训管理;三是有完整的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及人员培训、服务规范、客户回访、服务评价等工作标准和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日常管理规范有序,家政服务消费记录和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信息真实有效;四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诚信经营,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年内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征集程序分三步,分别为企业申报、核查评审和结果公示。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可于11月21日至30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征集”服务模块,线上报送申报材料扫描件及电子版即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对申请企业进行线上审查、实地核查和评审,并最终确定本市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名单。
公开征集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连续申报,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本市鼓励家政服务行业推行员工制,在实现市场主体自律守信、规范经营的同时,还将打造家政服务劳务品牌,更好地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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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是指直接与消费者(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统一安排服务人员为消费者(客户)提供服务,直接支付或代发服务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的企业。其中,只要家政服务人员参加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可视为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