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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醉驾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召某撞死电动自行车骑车人的同时,自己也是先进医院后进牢房。12月2日是第11个“全国交通安全日”,通州法院发布消息说,驾车出行时,过于自信或心存侥幸均会带来安全风险。
30岁出头的召某经常骑摩托车出行。一天夜间,召某在与朋友聚餐饮酒后,因临时有事飞奔回家。他沿着非机动车道飞速行进时,突然发现前方一辆电动自行车。召某事后自称,当时他立即采取制动措施,但还是刹不住,摩托车与邹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召某当场倒地昏迷。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而被他撞击的电动自行车骑行人邹某此时已经伤重不治。
事发后,经抽血检测,召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3.2mg/100ml。交管部门经调查,召某醉酒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违反分道行驶的法律规定,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因此认定召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召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根据召某自愿认罪认罚以及本案具体案情,判处召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法官表示,一般的二轮摩托车,价格比汽车便宜,速度比电动车时速更快、续航更远,受到追求新鲜感、刺激感的年轻人的喜爱。但是,近期因驾驶二轮摩托车引发的各种事故也明显增长。
据统计,在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罪中,年轻人无证、饮酒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行为正在增加。法官表示,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摩托车无证驾驶、饮酒或醉酒驾驶以及车辆脱保的情况屡见不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这些行为都会对责任认定、事后赔偿产生极为明显的影响。骑手们在享受自己追求的生活方式的时候,也一定要想清楚,如何守法地追求快乐,万不可把自身一时的快乐建筑在他人和自己后半辈子的痛苦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