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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楠
北京朝阳区一药店将低价的每盒26.8元的“头孢克洛干混悬剂”按每盒38.5元高价的“头孢克洛胶囊”进行销售,多收取顾客23.4元。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药店罚款3000元。
该药店在标价之外多收取药品价款的行为,已构成经营者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药店作出了当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朝阳市场局垡头市场所的执法人员表示:随着近期百姓购药需求增加,朝阳市场局坚持“百姓购药诉求无小事”的理念原则,坚持逐点核查、快查快办,对相关投诉举报工单要求各执法部门在24小时内办结,切实维护好与居民息息相关的药品价格市场秩序。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对“四类药品”的价格执法检查。加强对辖区内零售药店、互联网经营平台等药品经营单位价格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关注“四类药品”销售价格,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不断加强舆情监测、紧盯百姓对“四类药品”相关价格诉求,坚持接诉即办、逐点核查、快查快办,对相关的投诉举报工单要求24小时内办结。强化价格提醒告诫。结合日常监管,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经营者开展提醒告诫,要求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用好自主定价权,不得出现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平稳。
下一步,朝阳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针对“四类药品”的价格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再次提示广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