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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莹 通讯员 张冰洁 栾杰
以一两千元的价格就买到了新款苹果手机,以为捡了个“大便宜”,结果到手的却是不能用的“山寨机”。1月11日下午,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兜售假苹果手机诈骗案,4名被害人因为贪便宜受骗。男子马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当庭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此案通过云法庭线上审理
男子马某是个无业游民,因为在木樨园附近看到一个路边摊位售卖苹果手机的“山寨机”,便起了不法之心。马某从摊主手中购买“山寨机”后,转而在地铁站等人流较大的地方,随机向路人兜售“低价实惠”的新款苹果手机,价格仅为官网售价的四分之一。
马某出售的“山寨机”从外观上来看几乎与正版的苹果手机别无二致。当路人显露出购买兴趣时,马某就拿着“山寨机”,向路人展示手机型号、内存大小、配置系统等手机信息,但不会让他们试用,以防露馅。
被害人都是因为贪便宜才上了钩。有的被害人已经察觉到手机的来路有问题,但认为这些手机可能是偷来的,小偷急于销赃才低价出售。
法院经审理查明,马某分别在西城、东城、朝阳等地通过上述手段向4名被害人出售假苹果13、13PRO MAX手机4部,共计骗取6900元。
法院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且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马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最终判处马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