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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蕾
每年,当北京入秋,落叶飘零,这些枯枝落叶被运走,这就涉及园林绿化剩余物的处置工作。如何引导其资源化利用,实现节能降碳,变废为宝?市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清友从体系完善、机制建设、政策引领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园林绿化剩余物主要指植物自然凋落或人工修剪所产生的枯枝、落叶等植物残体,它们实际上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绿色有机物料。随着北京市园林绿化面积的逐年扩大,园林绿化剩余物也在日益增加,产生量已达每年500万吨,处理压力愈发艰巨。
如何将这些园林绿化垃圾循环再利用?根据园林部门的规划,“十四五”期间,北京将继续园林剩余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艺术化”处置方向,实现园林剩余物的“零废弃”目标,与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同步发展。但王清友经过调研了解到,当中也存在着一些实际困难亟待解决。
“北京市园林绿化垃圾的现有处理方式主要为堆肥,但由于占地大、腐熟时间长、肥料产量大,园林内部消纳困难,外售出路也不顺畅。在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尚缺乏健全的制度和完善的体系支撑。”王清友表示。
王清友呼吁,建立完善的资源化利用体系,因地制宜推广生物质颗粒能源发展,建立上游原料供应体系,中游产品加工示范项目,下游产品消纳途径,积极鼓励园林剩余物多途径利用;加强园林剩余物集中处理管理力度,适当增加财政支持力度,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建议政府出台园林剩余物碳减排政策,引导其能源化利用,实现节能降碳,推动社会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