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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徐慧瑶
记者2月14日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一起游戏代练人员恶意毁号案,判决某代练服务经营者赔偿玩家损失。在本案中,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游戏代练不同于使用游戏“外挂”程序,认定了游戏代练服务合同有效。
据了解,原告玩家王先生购买了一款网络游戏的账号,并充值了46922.8元。为加快提升游戏账号等级,王先生在被告公司经营的网店购买了代练服务。付款后,该公司客服向王先生分配了代练人员,代练人员告知王先生在代练服务期间不要上号。但代练服务期满后,王先生登录游戏账号,竟然发现自己账号中百余名“武将”角色全部被分解删除。
由于游戏角色一经分解无法恢复,王先生非常气愤,发消息质问代练人员,这才得知因为公司内部纠纷,该公司主管授意代练人员实施了毁号行为。王先生找到代练公司要求赔偿,但双方未协商一致。于是王先生将代练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经济损失46922.8元。
受理案件后,法官向游戏公司调取了王先生游戏账号的登录数据,确认了账号的登录地发生变化,也是在这一时期“武将”角色被删除。法院认为,证据链条可以证明角色是被该代练公司人员删除。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最终支持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代练公司赔偿王先生46922.8元。
主审法官刘书涵认为,使用游戏“外挂”程序和游戏代练服务存在区别。据介绍,对于使用“外挂”程序入侵游戏系统,直接影响游戏平衡性、侵犯游戏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应予严格禁止。另一方面,游戏玩家购买游戏代练服务,如形式和内容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该服务合同有效。“若代练公司或其雇佣的人员恶意毁号导致财产损失,玩家有权主张赔偿。”刘书涵法官也建议,对于游戏代练行业,应予以正确规范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