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蕾
一家零件企业疫情期间生产销售几近停滞,陷入债务纠纷。执行案件进入怀柔法院,企业负责人房先生几次恳求:只要机器转起来,就能“东山再起”。如今,生产生活恢复往日生机,考虑到案件双方利益最大化,执行法官周忠良对工厂设备采取了“活封”措施。法院柔性执行,“活水养鱼”助小微企业重获生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房先生是一家零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疫情期间,工厂生产销售陷入停滞。去年6月,债权人向怀柔法院提起诉讼。直到被判令偿还310万元借款的判决书寄到家时,房先生的工厂仍未能开工。
随着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担心房先生转卖机器,顾不上昔日好友情分,坚持要求法院对所有设备进行查封。
“工厂每年正常经营利润有几百万元,如果账户、设备久封不解,工厂将彻底面临倒闭。”面对执行法官周忠良的约谈,房先生显得十分焦虑,他表示,只要机器转起来,就能“东山再起”。
为了给工厂争取生机,房先生拿来此前工厂年入百万元的账单和为期三年的还款计划,请求执行和解。
周忠良与申请执行人数次电话联系,但申请执行人始终认为被执行人已没有偿还能力,拒绝和解。
查封、评估、拍卖、发款,对于干了10年执行工作的周忠良来说,这套流程早已烂熟于心。但就这起案件而言,被执行人房先生账上资金所剩无几,工厂设备加起来不足百万元,况且二手设备折价严重,难说有没有人愿意买。“一封到底”显然对双方都是亏本买卖。
怎么办?如何让双方利益最大化?周忠良心里盘算着,如今生产生活都已恢复,如果对设备进行“活封”,在保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监督公司从营业额中分批次还款,既能避免被执行人财产贬值,也能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就是如何做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了。在将20万元到期债权转入已冻结账户后,房先生再次请求执行和解,周忠良觉察到了转机。他再次联系申请执行人,促成双方面对面交流。
“设备拍卖至多几十万元,与310万元欠款相差甚远。而且被执行人一旦失去投资,更无还款能力,对双方来说都是损失。‘活封’,可以让你们双方利益最大化。”周忠良话锋转向被执行人,“‘活封’也是查封,变卖、转移设备将会被追责。”
为了打消申请执行人的顾虑,周忠良将“活封”规则对房先生三令五申,申请执行人最终放下心来。设备成功“活封”,企业账户及时解封,执行和解协议顺利签署。房先生终于不再焦虑,一个劲儿拉着周忠良说“谢谢”。
周忠良介绍,“活封”措施不是随便做的,没有合理监管下的“活封”,可能成为被执行人逃债的温床,最终导致“鸡飞蛋打”。“‘活封’措施,都是法院在评估被执行人信用度、经营能力与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做出的,审慎适用,还要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