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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马婧)工信部、住建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近日发布《六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决定在2022年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推进、联合开展2023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
绿色建材下乡活动于2022年3月启动,先后批复浙江、山东、天津、四川、福建、湖南、广东等作为试点地区。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绿色建材产品营业收入约1700亿元,同比增长超20%;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累计拉动绿色建材消费超200亿元。
此次发布的通知表示,按照部门指导、市场主导、试点先行原则,在2022年已批复第一批试点地区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区域发展需求和实际,再选择第二批5个左右试点地区开展活动,时间从2023年1月至12月。有意愿的地区可依据本通知要求形成工作方案,向指导部门提出申请。
通知表示,试点地区引导绿色建材生产企业、电商平台、卖场商场等积极参与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应对绿色建材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针对农房、基建等不同应用领域,发挥绿色建造解决方案典型示范作用,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方便消费者选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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