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药联盟采购规则沟通会结束不到一周,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了此次集采文件的征求意见稿,中成药集采官方规则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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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此次中成药集采覆盖复方血栓通、冠心宁等口服和注射中成药,涉及16个采购组,42个药品,与2022年9月《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2022年第1号)》公布的采购品种一致。
此次采购周期为2年,视情况可延长1年。征求意见稿显示,同采购组内,按采购金额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分为A、B两个竞争单元,分别竞争。同竞争单元内,将按照实际申报企业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企业,最多入围企业数是15家。
最多入围企业数
此次集采由湖北牵头,包括湖北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29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参与,被认为是中成药的“国采”。
最新公告显示,此次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3月30日17时。参考过去情况,药品集采是药企提交包含产品信息和价格的材料,最终根据集采规则筛选出中选企业。这意味着,在上述时间点前如果业内没有更多意见反馈,此次中成药集采规则将按照征求意见稿进行。
化药集采参考的是统一的“最高有效申报价”,从征求意见稿来看,中成药集采引入了“基准价格”的概念。所谓“基准价格”是申报企业“供应清单”内所有产品截至《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2022年第1号)》发布日(2022年9月8日),在全国省级采购平台的最低中标/挂网价格(不含省级、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产品若在全国所有省级采购平台无中标/挂网价格,则以同竞争单元内所有报价代表品按日均费用(按说明书载明的用法用量计算,不考虑剂型规格的差比)折算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格。
也就是说,参与此次中成药集采的各家药企,最终的降幅是对比同一品种的过去的报价,并参考日均费用,不再是简单的同一有效申报价竞争方式,如此在实现降价,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的同时,也兼顾到参选企业的合理利益。
拟中选企业入围规则方面,两个竞争单元入围企业报价代表品申报价计算的日均费用不超过同采购组日均费用均值的1.8倍,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获得直接拟中选资格,一个是同采购组中,降幅排名前70%的入围企业拟中选;二是报价降幅大于40%,直接获得拟中选资格。
除了看价格、降幅,此次集采同样看重企业的医疗机构认可度、药品企业综合排名、药品企业创新力、药材品质、供应保障、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等维度的评价,其中医疗机构认可度分值最高,达到60分,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方面,如果企业被全国任一省份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等级,则直接倒扣100分。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给未入围或未中选的有效申报企业增补拟中选企业的机会。这类企业技术评价指标无倒扣分的,符合某些条件即可获得增补拟中选资格,包括联盟地区医药机构填报2021年该企业产品服用总天数达到同采购组所有企业产品服用总天数70%,且其报价代表品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并接受16个采购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降幅排名前70%最低降幅的有效申报企业;技术评价指标分值达到100分,且接受16个采购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降幅排名前70%最低降幅的有效申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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