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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的通知》。已参加2023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具有本市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升学资格的考生均可参加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可以选择多所学校参加测试,但只能选择1所测试合格学校(专业)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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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招生学校为具有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参加2023年自主招生试点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招生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教育教学需要,自行组织专业能力测试进行录取。考生在5月13日至17日期间,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持“2023年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和“202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其中,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领取“报名表”,往届生和外省回京考生到区考试中心中招办领取。考生可以选择多所学校参加测试,但只能选择1所测试合格学校(专业)报考。考生须将经本人和父母(监护人)签字后的“报名表”和“体检表”交给确认报考的学校,作为报考该学校(专业)的依据。招生学校完整填写 “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录取回执”,加盖公章后交给考生,作为录取凭证。
被录取考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考生可于5月20日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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