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2023年7月1日起,市场上销售的全部淋浴器、净水机需加施水效标识,违者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水效标识标注情况如何?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近日对辖区建材销售市场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3月31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红星美凯龙北沙滩店销售的淋浴器、净水机等5类商品水效率信息标识标注情况进行检查。
“水效标识应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并在产品包装物上或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产品通过网络交易的,还应当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标识。”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计量科执法人员赵梓伶表示,根据实施规则规定,沐浴器产品出厂前或入境前应加施标识,并加施在淋浴器本体最小外包装正面或侧面显著位置。净水机产品自出厂前或入境前应加施标识,并加施在净水机本体正面或侧面显著位置;若净水机无外罩,可加施在产品任意显著位置。水效标识应在产品包装物上或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据了解,水效标识全称为用水产品用水效率信息标识,是指附在用水产品上的信息标签,用来表示水效等级、用水量等性能指标,目的是为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效节水产品。目前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有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淋浴器、净水机五类。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计量科科长张倩表示,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均要求在2022年4月1日前全部加施水效标识,但目录中新增的淋浴器和净水机,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2022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3年7月1日前加施水效标识。针对这一情况,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及宣传广度,帮助辖区内各生产、销售企业把握好新规实施过渡期,及时查漏补缺完成整改。并同时开展水效标识符合性专项检查及产品抽检,打击水效虚标、伪造或冒用、利用水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张楠
流程编辑:u060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