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上午,菏泽市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磊主持会议,副主任崔学民、孔祥岩、张继争,秘书长王东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聂元科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李春英职务的议案。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李春英为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资料图)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张伦辞去菏泽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报告。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张伦辞去菏泽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春英为代理市长的报告。会议经表决,决定李春英为菏泽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王磊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李春英颁发了任命书。会议依法组织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9号)
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市长张伦的提请,于2023年4月6日决定任命:
李春英为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0号)
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3年4月6日决定:
接受张伦辞去菏泽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1号)
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3年4月6日决定:
李春英为菏泽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来源 菏泽日报
编辑 李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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