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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全网关注的“国企员工被加班怒怼领导”事件调查结果出炉——据警方通报,此事系涉事人求职不成心生不满,故捏造散布谣言诽谤,目前其已被行政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造谣传谣都属于违法犯罪。涉事人出于一己之私,肆意捏造散布谣言,搞得“满城风雨”,严重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也必然付出代价。
可话又说回来,一个“假”事件竟能引起全网“真”共鸣,这也说明职场“被加班”“连轴转”现象确实较为普遍,“打工人”对此早就深恶痛绝。所以,在依法处罚造谣传谣的同时,全社会也应重视这起舆论事件中所反映的加班痛点,一码归一码,决不能因为由头是假的就“不了了之”。
《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4小时。此外,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也应当按照相应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可见,强制加班实属违法,以奉献之名要求员工自愿加班,更是对劳动权益的侵犯。可就现实来看,《劳动法》虽然规定了劳动者权益,但广大劳动者普遍“腰杆子不硬”。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必须积极行动起来,严格督促法律落实,切实维护劳动者的休息权。此前,一些地方劳动监察部门及时叫停一些单位实施的“996”工作制,对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严惩,起到不小的震慑。希望这样的监管能够成为常态,相关部门对落实劳动法展现出更加严肃认真的态度,并与工会组织审查、行业协会自查等监督途径形成合力,以法治刚性为劳动者撑腰。
畸形加班不是“奋斗”应有的姿势,劳动者也不该被工具化。让法律“长出牙齿”,推动劳动者权益应保尽保,我们的社会也会更加活力迸发。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评论员 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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