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俗话所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据北青网报道,最近有网民发现,杭州市政府在网上发布了一批行政处罚的公开信息。这批信息主要针对在地铁、公交等场合猥亵女乘客的违法者,内容涉及违法者的姓名与违法情节等。这些不法分子被“实名曝光”,引起了舆论关注和不少网民的点赞。
杭州市公开信息截图
【资料图】
从曝光内容来看,有些不法分子在地铁上行扶梯位置,用手机偷拍女生裙底,因侵犯他人隐私被地铁公安罚款500元。还有人用手或生殖器触碰女乘客的臀部,甚至朝女乘客撒尿,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从性质上看,处罚并曝光这些“公交色狼”,不仅符合广大民众的正义观,也是合理合规依法行政的表现。
少数人可能会疑惑:如此“不留情面”地公开不法分子的姓名,是否有侵犯其个人隐私之嫌?对此,《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早有规定:“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在互联网上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当然,这一规定也是有法律限定的,比如涉及未成年人的姓名信息,要慎重处理。而且即便是猥亵行为的实施者,其家庭住址、通讯方式、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也不会被公布。
公布“公交色狼”的个人信息,和“人肉搜索”之类的不法行为截然不同,不能混为一谈。行政处罚的应有之义,是对不法分子进行惩处,并震慑那些潜在的、有猥亵念头的人。行政处罚的目的,不是不加克制地让那些猥亵者“社死”,而是为了惩前毖后,更好维护公众利益与法律权威。对于“公交色狼”,法律有严厉的一面,也不会不给他们痛改前非的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色狼”不仅会出现在公交车、地铁车厢里,也可能出现在任何公共空间。他们可能潜伏在商场电梯,用偷拍设备侵犯女性隐私,也可能身处街道的阴暗角落里,趁路人不备出来进行猥亵。这些恶劣行为显然违法,但仍有个别人总想以身试法,甚至在杭州市的通报里,有人属于惯犯,多次在公共场合做出猥亵行为。
在这些违法者中,除了一些人存在较为严重的性心理问题外,很多人犯案的原因都是法治意识淡薄。甚至一些猥亵者存在“受害者有罪论”的偏激观念,将自己不法行为的起因,归结在女性的穿着、妆容等因素。还有一些猥亵者认定了女性被伤害时不敢吭声,因此更加肆无忌惮。
但从近年媒体曝光的案例,以及这次杭州市发布的信息来看,越来越多的女性已经不再忍气吞声了。事实上,一些“公交色狼”就是在猥亵女乘客时被当场抓获的。女性意识到自己被侵犯时,向车厢里的安全员求助,或者大声叫喊,向其他乘客呼救,都能起到震慑不法分子的作用。在相对封闭的空间里,猥亵者一旦被发现,并不容易逃脱。大多数有正义感的乘客,也会及时制止那些猥亵者的行为,协助受害者将其移交给执法人员。
当下,针对猥亵者的“天罗地网”越来越密。正如俗话所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要想不被曝光,“公交色狼”就不该做出这种龌龊事。
来源 中青评论|作者 黄帅
编辑 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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