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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柴嵘
4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全国省级飞行检查抽查定点医药机构2000余家,追回医保相关资金22亿余元。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简称飞行检查)是指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承办医保业务的其他机构等被检查对象不预先告知的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共5章、32条,规定了飞行检查的遵循原则、启动条件、组织方式、检查要求、检查程序、问题处理等内容,为进一步规范飞行检查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针对举报线索反映医保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或涉嫌违法违规由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情况,医保行政部门将启动飞行检查。必要时,医保行政部门可与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中医药等相关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飞行检查。
国家医保局表示,自2019年开始探索建立飞行检查机制,此后4年间该局陆续组织180余个飞行检查组次,抽查定点医药机构380余家次,其他机构近150家次,累计发现被检机构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3亿余元,取得了震慑违法行为、挽回基金损失的积极成效。各省份医保部门效仿国家飞行检查做法,将这一模式本地化,建立起符合本地实际的省级飞行检查机制。2022年,全国省级飞行检查抽查定点医药机构2000余家,追回医保相关资金22亿余元,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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