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 | 作者 李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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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延吉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李英哲审查调查情况”“通报2020年以来查处市自然资源局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近日,吉林省延吉市纪委监委召开重点领域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大会,市自然资源局13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
今年初,延吉市纪委监委对李英哲进行立案审查调查时,通过警示教育“室组部”联动机制,整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宣传部”力量,同步成立了李英哲案件警示教育工作专班。
针对市自然资源局近半年连续发生两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一专班”与案发单位多次会商,共同研究制定警示教育方案,确保警示教育聚焦更准、覆盖更广、效果更好。
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部署,要求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吉林省纪委监委围绕深化分级分类警示教育,在顶层设计、上下联动的制度保障下,从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入手,针对不同教育对象岗位、层级特点精准施教。
为形成点面结合、以点拓面的分级分类警示教育工作局面,该省纪委监委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确定为分级分类警示教育试点地区,定期调度、跟进督导,推动先行先试。
“一线平推”“大水漫灌”式的警示教育效果并不理想。延边州纪委监委以试点为契机,深入挖掘案件资源,用好用足查办案件成果。
“我们形成了忏悔书收集整理、典型案件剖析、违纪违法人员现场采访、影音资料留存等常态化工作流程。”延边州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刘敏杰告诉记者,按照典型案件的发生地区、岗位职责、系统部门、工作领域等方面对警示教育资源全面归纳,梳理了140个案例形成系统化警示教育资料库。
延边州纪委监委结合“一把手”、年轻干部、农村干部,以及案件多发高发地区受教育群体特点,不断丰富方式方法,策划针对性强的活动载体。如,延边州组建9个宣讲团深入1051个行政村,进行“千村送廉”现场答疑,2名村干部在接受警示教育后主动投案。
“我们曾发现案发单位廉政教育容易出现两个极端趋势,案件关联人员痛彻心扉,其他人员却无动于衷,造成部分案发单位廉政教育效果并不明显。”延边州敦化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姜亦彪介绍,为此,该市把激发案发单位廉政教育积极性和主动性摆在重要位置。
2月中旬,敦化市纪委监委对市交通运输客运枢纽服务中心主任卢晓强立案审查调查。“借此机会重申纪律规矩要求,督促案件关联人员主动交代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前往市交通运输管理局,面对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宣布对卢晓强的留置决定,并同步启动以案促改。
敦化市纪委监委将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由执纪审查、案管、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在一定范围内讲述案情过程、剖析案件根源,并根据案件背后暴露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让案发问题以案促改与该单位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提升警示教育效果。
姜亦彪告诉记者,这种提醒式、点穴式、现场式教育警示的效果不断显现,案件关联人员参与警示教育时放下了心理包袱,主动说明问题。
通过全省上下全方位探索完善分级分类警示教育机制,坚持惩处、教育、整治多方面同向发力,横向推动案发单位“促改”,纵向推动行业系统“促治”,促进化解一批难点问题和风险隐患,取得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吉林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通过常态化、精准化的分级分类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堤坝,在全省起到了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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