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全国首个互联网少年法庭,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网络案件。该院昨天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介绍近一年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情况。白皮书显示,相关涉未成年民事纠纷多由充值打赏、网络购物、网络言论引发,侵犯未成年人人格权的现象持续滋长。
据了解,涉未成年人网络案件主要因充值打赏、网络购物、网络言论等引发,反映出未成年人用网行为活跃。充值打赏类案件中,多数是主张未成年人充值行为不发生效力并要求返还充值款。其中,游戏充值案件的平均标的额为25622.6元,直播打赏案件的平均标的额为62877.7元,充值打赏类案件中涉案标的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有4件,占比接近该类案件的10%。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纠纷案件中,11件涉及未成年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期间发生充值打赏行为,占充值打赏类案件的26.2%。部分案件还反映出,许多未成年人拥有属于其个人的手机,有些未成年人则通过智能手表手机卡注册账号,购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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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显示,涉未成年人人格权侵权现象持续滋长,近一年相关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11%。其中,12件案件中未成年人为原告,2件案件中未成年人为被告,5件案件中原告与被告均为未成年人。当未成年人作为被侵权人时,对其人格权的侵害主要以名誉权侵权为主,同时可能涉及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而当未成年人作为侵权人时,案件纠纷有的由线下校园矛盾引发,进而在网络上辱骂诋毁同龄人,情节严重者存在逐渐演化为网络欺凌的不良趋势;有的由网络社交矛盾引发,加之“饭圈文化”“网络玩梗”等因素的影响,最终导致了侵权行为的产生。
白皮书指出,目前,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有待提升,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不到位,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仍需完善,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仍待加强。
法院建议家长,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提高自身用网能力,提升亲子陪伴质量,合理安排青少年业余活动及孩子的用网时间,同时妥善保管各类网络平台的账号密码,并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相关市场主体、学校、相关部门以及全社会也应担负起各自责任,为广大未成年人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 徐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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