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大叔在地铁上蹲着玩手机,玩着玩着突遭“横祸”——被一女子怀疑在偷拍。应该女子的要求,大叔将手机给她检查,自证了清白。本以为误会解除,可没想到,这名女子转身便上网爆料,称大叔是“猥琐男”,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并表示既然没有偷拍,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这一做法迅速引来舆论质疑。
地铁“偷拍”是劣行,对此保持警惕,当然没有错。但凡事都应以事实为依据,是其是,非其非。未寻求警方帮助,自行要求检查他人手机,检查过后还不放心,仍未走法律途径,而是打开电脑、支起键盘,编派一篇逻辑混乱的“小作文”。没有确凿证据,就给他人贴上极具侮辱性的标签,与其说是寻求大众支持的公开控诉,不如说是自说自话的言语宣泄。这种凭“感觉”下结论、我说啥就是啥的做法,不仅让所谓“维权”充满讽刺,更让人不由怀疑其是不是在恶意蹭流量。
一段时间以来,互联网上“小作文之风”盛行。事件来龙去脉未清,就能掐头去尾编出故事,输出观点,甚至拉踩无辜之人;真相还在路上,或故作高深之态,或渲染极端情感,将他人真真假假的信息曝光,三言两语就把节奏带歪到了“大西洋”。这些操作成本不高,让社会付出的代价却不低,不仅给当事人造成极大困扰和伤害,还可能加剧社会冲突与群体撕裂,搅得舆论场乌烟瘴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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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身互联网,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体诉求极容易被听到,甚至迅速找到“共鸣者”,形成浩大声势。但这是一柄“双刃剑”。如若不分青红皂白,任由“中伤”之语传播流布,就会形成网络暴力。特别是对网络“弱势群体”,如前文那位大叔,“触网”经验不足,就可能陷入“谁会写‘小作文’,谁就有理”的话语霸凌。对此,其实我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均已明确,不得发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若违反,很可能被追究民事乃至刑事责任。这些年,“作文一时爽,被罚悔断肠”的案例,即是前车之鉴。
“流言这东西,比流感蔓延的速度更快,比流星所蕴含的能量更巨大,比流氓更具有恶意,更能让人心力憔悴。”遵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尊重他人的权益和尊严,负责任围观,谨慎地发言,守护的是互联网的良好生态,也是一个社会的公序良俗。
(原标题:自证清白仍被骂“猥琐”?不是谁会写“小作文”谁就有理)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评论员 田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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