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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6月15日,民政部针对这些情形发布风险提示,提醒老年人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根据风险提示,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法集资表现形式主要分为假借养老服务机构名义、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享受“旅居养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五种情形。
在这些情形中,一些企业没有养老服务机构实体,没有实际收住老年人并提供照料护理服务,但通过临时租用养老服务机构场地开展活动、宣称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碰瓷”养老服务机构,以办卡返利、福利补贴、享受折扣等形式,诱骗老年人办卡储值非法吸收资金。
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者超出自身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通过向老年人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还有一些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长期出租养老床位、“时间银行”互助养老项目等名义,以承诺高额收益、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为幌子非法吸收资金。甚至还有的打着“健康养老”名义,实际上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以医疗名义给老年人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以承诺消费返利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
随着“旅居养老”兴起,一些以邀请老年人低价甚至免费旅游,或者考察所谓“旅居养老”项目为名,通过储值返利、投资分红、积分养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案例也屡有发生。
对此,民政部发布风险提示称,在这些类型的非法集资案例中,不法分子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现。一些机构和企业根本不具备提供服务的能力,而是通过虚假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往往无法得到满足。老年人一旦参与,不但追赃挽损难度大,而且本金难以追回。
民政部提醒广大老年人,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对带有投资返利性质的承诺,老年人应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认清高额利诱背后隐藏的巨大风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王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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