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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北京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全面深化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本市将建立各部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清单,推动用于公共治理、公益服务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无偿使用。
公共数据将分类分级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其中,对用于公益服务的公共数据遵循“开放是常态、不开放是例外”原则,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年度公共数据开放计划,建立各部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清单,完善公共数据开放目录管理机制和标准规范,明确数据的开放主体、开放等级和开放模式等内容。
同时,推动用于公共治理、公益服务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无偿使用,加强北京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基地建设,鼓励通过应用竞赛和建立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方式,推动有条件无偿使用公共数据。
此外,北京也将按照有条件有偿使用的方式,探索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推广完善金融等公共数据专区建设经验,加快推进医疗、交通、空间等领域的公共数据专区建设;推进开展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被授权运营主体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向社会提供有偿开发利用;研究推动有偿使用公共数据按政府指导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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