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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徐慧瑶 通讯员 郭英杰
照顾八旬老人数年,保姆李某渐渐获取老人及其子女的信任,但她却心生贪念,陆续盗窃老人十二万元。近日,丰台检察院以李某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5年,李某经人介绍来到年过八旬的郑老伯家中做住家保姆,照顾其饮食起居。经过长时间的接触,性格直爽、做事麻利的李某逐渐获得郑老伯及其家人的信任,双方关系十分融洽。在李某的家人手术急用钱的时候,古道热肠的郑老伯还曾借给李某2万元。
郑老伯习惯使用现金,每月会将退休金从银行悉数取出,放在卧室带锁的床头柜中,除去日常开销后,攒够一定数额用于购买理财。2019年,郑老伯不慎摔倒,行动不便的他出于信任,告知了李某其银行卡密码,将取养老金、购买理财的事情交给李某办理。
然而,自2019年底起,李某多次趁老人熟睡、洗澡之机,盗用钥匙从郑老伯的床头柜中窃取现金,并私自用对方银行卡以转账、现金取款等方式盗窃共计12万元。2021年1月,因李某要回家过年,郑老伯的女儿与李某交接郑老伯财物时,发现了李某的私自转账和取现行为。
据李某供述,她第一次从郑老伯床头柜盗窃后未被发现,之后便胆子越来越大,盗窃所得给了自己儿子做生意,但均已都赔光。
检察官提醒,一些老人与保姆长时间相处,把保姆当朋友甚至亲人,但在财物保管方面,老年朋友还应时刻保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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