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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头像、昵称等数据究竟是归属于用户还是平台?近期将审理的一场诉讼纠纷引发关注。
8月9日,据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官网开庭公告显示,8月16日,腾讯诉抖音、多闪不正当竞争案将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这是2019年以来,本案第二次一审开庭。
2019年2月18日,腾讯在天津滨海法院起诉抖音和多闪不正当竞争,索赔290万元,并向法院申请了诉讼禁令,要求多闪和抖音立即停止使用获得用户授权的、来自微信 /QQ 的用户头像及昵称,并要求多闪删除相关数据。
腾讯主张,用户的微信/QQ头像、昵称等用户数据都属于腾讯公司的“商业资源”。除非腾讯同意,其他任何产品,即使获得用户授权,也不能使用这些用户的相关数据,否则即构成“非法使用”。
2019年3月18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支持腾讯用户的头像、昵称属于腾讯核心资产的主张,要求多闪停止“使用来源于微信/QQ开放平台的微信/QQ用户头像、昵称”。
2019年5月16日,抖音发布说明,称不认同腾讯的主张,但必须要执行法院禁令,建议通过微信/QQ注册、且头像昵称与微信/QQ一致的用户尽快更新头像、昵称。5月17日,抖音称已通知1076万相关用户,其中40%用户已经更换了头像、昵称。
2019年6月24日,案件第一次开庭审理,此后一直未出判决。如今,时隔四年的第二次审理,或将用判决为用户头像、昵称等数据权益归属问题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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