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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蕾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全力推进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近日,怀柔公安分局交通支队联合渤海镇政府,面向村民开展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为村民们播放了《电动三四轮车事故案例警示录》,特别围绕老年人群体的日常出行方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提醒。不少村民关心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淘汰政策,以及回收流程和途径,民警也一一进行了讲解。
民警告诉村民,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由于这种车辆未经安全认证,设计上普遍存在缺陷,车身材质未经过安全技术标准检验,在行驶中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而且后果严重。”民警说。
根据2021年7月12日发布的北京市《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要求,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今年12月31日。明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也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违规停放的车辆,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民警告诉村民,在过渡期内按政策自觉淘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目前本市已开通回收渠道,违规车辆要依法依规淘汰处理。民警还提醒他们,驾驶合规的电动三轮车需考取“D本”,无证驾驶也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此外,本市六环路内道路禁止电动三轮车行驶。
据介绍,在此次活动中,警方共发放宣传品200余份,受教育群众7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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