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视觉中国因版权纠纷引发热议。
8月15日,星空摄影师@Jeff的星空之旅 在微博发文称:“今天收到了视觉中国打来的电话,说我的公众号侵权使用了他们173张照片,还要赔偿他们8万多元!而当我打开内容一看,这些所谓的‘侵权照片’竟然是我自己拍摄的作品。”
【资料图】
该摄影师表示,自己的这些作品从未和视觉中国进行合作,也没传过视觉中国的图库。
从该摄影师发布的截图可知,视觉中国给了他两个解决方案。第一是双方合作,由他购买视觉中国素材库网站中的版权素材套餐,购买数量不低于已使用数量(173张)图片,图片单价每张300元,合作期限为1年。合作协议签订后,之前使用图片的责任可直接免责。
第二种方案则是双方和解,由他向视觉中国支付173张图片费用,每张500元。
视觉中国回应:
“涉事图片销售授权链条清晰完整”
8月15日晚,@视觉中国 回应称,关于微博上出现的公司与摄影师@Jeff的星空之旅 之间的版权图片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已经和当事人取得了联系。
经初步核实,涉事图片系该摄影师授权图片库Stocktrek Images进行销售,Stocktrek Images又将相关图片授权给Getty Images销售。视觉中国作为Getty Images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合作伙伴,拥有对包括涉事相关图片在内的完整的销售权利,涉事图片的销售授权链条清晰完整。视觉中国将会继续与摄影师保持沟通,妥善处理相关误解。
记者注意到,该摄影师的相关作品在视觉中国官网上有“试用下载”和“购买咨询”选项。此外,官网显示图片作者来源为Jeff Dai/Stocktrek Images/Getty Creative。
Getty官网,相关摄影图片的来源标注为“Jeff Dai/Stocktrek Images”。
视觉中国官网,同一张图片,来源标注为“Jeff Dai/Stocktrek Images/Getty Creative”。
摄影师:
“请立即停止你们的侵权行为!”
8月16日,摄影师@Jeff的星空之旅 回复视觉中国对于图片版权的回应:“我不接受你们的观点。我已与Stocktrek进行核实,Stocktrek明确告知我: 视觉中国无权销售我的作品,也没有我作品的任何版权。Getty也无权将我的作品再次转授。这里没有误会,到现在,你们依然在网上非法销售我的作品,向我与他人谎称你们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索赔。请立即停止你们的侵权行为!”
此外,记者发现,@Jeff的星空之旅 在2018年3月11日发布的一条微博曾介绍,“继视觉中国、美国Stocktrek Images之后,今天受邀加入了英国Science Photo Library。之后我的图片与视频作品将通过这个平台向全世界的科学杂志和网站供稿”。
据@中国新闻网 报道,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表示,如果按照摄影师最新披露的信息,Getty Images图片公司无权将授权图片进行转授权,那么视觉中国是无权进行图片销售和维权的,视觉中国的行为侵犯了摄影师的著作权。
黑洞照片、国旗国徽
视觉中国非首次陷版权风波
在@Jeff的星空之旅 的微博下,国家天文台官方科普期刊@中国国家天文账号留言称:“我们也收到过类似电话,诸如美国航天局NASA发布的公版图片都算作他们的版权。”
其实,这已经不是视觉中国第一次陷入版权争议了。
2019年4月11日,视觉中国因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纳入自家图库而引发“众怒”。
此后有网友发现,国旗和国徽的图片也出现在了视觉中国的版权图库中,这将针对视觉中国的声讨推至高潮。
随后,@共青团中央 发布了两张在视觉中国网站上提供的中国国旗和国徽图案的截屏,上述截屏中带有“版权所有:视觉中国”的版权声明以及如用于商业请咨询的电话。@共青团中央 发出质问:“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共青团中央 微博截图
舆情发酵后,视觉中国紧急下线相关图片并道歉。
2019年4月12日,天津市网信办成立工作督导组进驻视觉中国网站。同日,视觉中国发布致歉信,称接受广大网民和媒体的监督批评,全面配合监管部门彻底积极整改。
同年4月18日,天津市网信办对视觉中国作出处罚决定,对网站运营主体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作出从重罚款的处罚。当天盘后,视觉中国发布公告称行政处罚金额为30万元。
锐评:自诩“版权卫士”
却有“侵权之嫌”
客观来讲,版权保护理直气壮。可自诩“版权卫士”的视觉中国,很多行为怎么看都算不上是在保护版权,甚至还被人指摘有侵权之嫌。
其一,揣着明白装糊涂,冒充著作权人,将无版权作品纳入自家囊中“盖戳叫卖”。其将中国国旗、国徽图片列入有偿下载,无异于以维权之名行侵权之实。
其二,大搞“维权创收”。在侵权官司中,视觉中国往往并不追求直接判决赔偿,反而将维权变为销售,迫使被告变成独家签约客户。要知道,视觉中国的图片主要来自签约摄影师、供应商,他们才是图片版权的真正权利人。换句话说,视觉中国是以他们为筹码,将其维护版权的权利置换成了平台的独家包年合约。这种“维权获客、维权创收”的模式,是把法务做成了销售,本质上是牺牲了原创者的利益,来实现图库利益最大化。
当然,吐槽也好、批评也罢,都必须回归法律范畴进行讨论。大家质疑和反对的,不是维权本身,而是不满因为个别人的不规矩,毁掉全社会好不容易提升的版权保护环境。
一定程度上,视觉中国的发展受益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可在法定身份存疑、权限雾里看花的情况下,其屡屡违规越线,更像是在钻版权保护工作的空子。
而这样的“糊涂账”,不只存在于图片领域。比如,在知网上,作者下载自己的论文都要付费,却始终没拿到过一分稿费。再如,常有媒体、影视公司因误用他人原创性字体而被索赔,大呼“无字可用”。凡此种种,都是对进一步细化版权保护工作的必要提醒。
模糊地带固然存在,如何厘清版权的边界和用途以及各个主体的权利与责任,也是视觉中国这场风波背后,更应思考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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