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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机关不懈努力,在浙江警方的配合下,将潜逃30年之久的李国祥缉捕归案。
李国祥被押解回西双版纳。
李国祥,男,1970年1月生,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财政局原副股长。经查,李国祥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贪污公款,1993年11月6日,李国祥携款潜逃。1993年11月19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并开展追逃工作。
监察体制改革后,该案由勐腊县纪委监委办理。勐腊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责机关职责,克服嫌疑人外逃时间久远、线索渺茫等困难,多年以来,专案组多方寻找李国祥藏匿的蛛丝马迹,派出追逃组辗转多个省份对其开展追逃工作,最终将其缉捕归案。
“潜逃后,害怕被查、被抓,我改名换姓到多个省份躲藏,成天生活在惊慌恐惧之中,不敢办理任何证件,不敢乘坐任何公共交通工具,一听到警笛响、一看到警察就紧张,总感觉追逃工作人员随时会出现在身边。在外逃亡三十年,身心已经极度疲倦,想家了!现在我也释怀了,再也不用过躲躲藏藏的日子,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面对追逃工作人员,李国祥道出了潜逃30年的内心感受。
潜逃30年的李国祥被缉捕归案,是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的具体实践,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虽远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我们再次正告在逃腐败人员,不管逃到哪里,不管逃多久,终将难逃被追回归案的命运,只有投案自首接受法律从宽处理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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