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称开发“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1天后,深圳翰宇药业受到了深交所创业板的关注函。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其说明六大问题,其中包括“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前一天,翰宇药业公告称,基于此前与深圳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达成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公司拟与国研中心、市三院合作开发家用快速型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国研中心及市三院拟将家用快速型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的全球独占实施许可权许可给该公司。
对此,深交所在15日的关注函中要求其说明六大方面的问题,并在2022年3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六大问题包括——
1.请补充披露:前述专利的类型、申请及受理的具体情况,专利号、专利保护内容、类似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大致所需时间等;你公司研发的新冠检测试剂盒采用的技术路线;你公司是否有已上市的体外检测试剂产品,是否有体外检测试剂产品的生产经验及生产线,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本次研发、生产家用快速型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所需要的流程及时间;目前是否进行临床试验,若是,说明已进行的临床样本检测的样本量,及特异性、敏感性等指标情况。
2.请结合你公司资金、负债状况等,以及你公司新冠鼻喷剂项目、家用快速型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项目研发、生产所需投入的资金以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资金状况不足以支持相关项目研发、生产等的风险。
3.请说明本次公告是否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结合你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及其他与市场热点相关协议的进展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4.请核实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最近三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以及未来三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并说明是否存在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5.请说明你公司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自媒体宣传等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自查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6. 请结合你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说明近期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是否与公司基本面相匹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该公司官网信息显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是专业从事多肽药物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于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9.17亿元人民币。业务涵盖药物及医疗器械领域,主要产品包括多肽原料药、客户定制肽、美容肽、多肽制剂药品、固体制剂药品、医疗器械和多肽护肤品等多个系列。
记者获悉,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曾与翰宇药业战略合作签约,共建“感染性疾病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及实践基地”,将结合深圳市三院收治的新冠患者病例相关数据,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技术攻关,开展抗新冠病毒项目的临床研究,加快新冠药物研发及临床应用的落地和产品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