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第27号)
3月31日0时至18时,我市在集中隔离人员中筛查发现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新冠肺炎病毒初筛阳性人员2例。
无症状感染者9,男,54天,系无症状感染者5之子。3月31日凌晨2时核酸检测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管理,31日15时经省、市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初筛阳性人员1,女,34岁,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人员。3月29日上午隔离管理,31日上午核酸检测阳性。
初筛阳性人员2,女,8岁,系无症状感染者5之女。3月29日上午隔离管理,31日下午核酸检测阳性。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