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浦东新区周浦镇一小区发放的连花清瘟胶囊外包装盒与此前收到的有多处不一致。查询相关商标信息,发现带有“连花”字样的商标仍处于审查中。据此,不少市民认为发的是“假药”。
对此,石家庄以岭药业官方微博发布声明,以下为具体内容:
目前市场上有效期内的连花清瘟胶囊产品有两种外包装形式,显示了“以岭”和“连花”两个商标。我公司因优化产品分类管理,将呼吸系统相关产品现统一用“连花”商标,即将原商标的老包装更换为“连花”商标的新包装。我公司产品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24号令)对产品进行了信息标注,并执行药监部门的规定使用条形码和二维码实现对产品的追溯。
来源 上海网络辟谣
编辑 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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