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2021年全国普惠性幼儿园达24.5万所,农村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6%,实现每个乡镇基本办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十年来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6232万人次,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公平享有学前教育的权利。
为破解学前教育“入园贵”,实现“上得起”,教育部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2021年全国普惠性幼儿园达24.5万所,占幼儿园总量的83%;其中公办园12.8万所,比2011年增长了149.7%。普惠水平大幅提升,2021年全国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7.8%,有效保障绝大多数幼儿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逐步完善,2021年农村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6%,实现每个乡镇基本办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
同时,教育部不断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2020年全国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为2532亿元,比2011年的416亿元增长5倍。基本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各省份出台了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限价,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行。资助制度不断完善,2012至2021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752亿元,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6232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公平享有学前教育的权利。
吕玉刚介绍,十年来,教育部先后修订出台《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建设标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提高了幼儿园的办园水平;督导评估深入实施,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全面实施了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和县域普及普惠认定工作,建立了督导问责机制;学前教育立法稳步推进,在全面总结十年来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起草了学前教育法草案,推动学前教育走上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