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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北京市交管局8月19日发布消息,司机王某某醉酒驾车上路,被程、郝二人故意追尾碰瓷。王某某察觉不对头,当即报警。据警方通报,“碰瓷”的俩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醉驾司机也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一个月。
3月10日中午,程某某驾车与朋友郝某某外出,途中在昌平区水南路一处洗车房洗车。当他们的车停在洗车房外擦拭时,二人都听到洗车房内传出撞击声,循声望去,看到满脸通红、走路不稳的司机王某某,他在开车进入洗车房时撞到了房内的隔断,程、郝判断,司机一定是喝多了。二人突然觉得,这是个来钱的机会。
程、郝二人将自己的车停在了洗车房附近,等酒驾司机洗完车驾车出门时,由程某某驾车,一路尾随对方至水屯桥西侧。酒驾司机王某某停车等红灯,程某某将自己的车轻轻追撞过去,二人马上下车查看,但是据王某某称,他根本什么都没感觉到,绿灯之后他就开车继续前行。程、郝二人立刻上车追赶。当两车行驶至第二个路口等红灯时,程、郝二人下车敲打王某某车玻璃,告知在上个路口发生了事故。说了没几句,程、郝二人要求王某某赔偿两万元,王某某感觉到事情不对,当场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过检测,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5.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但在事故现场调查时,多处疑点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调取了路口的监控录像,并到洗车房走访经过,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查实了程、郝二人的真实目的。
在大量证据面前,程、郝二人承认了利用对方酒驾“碰瓷”。因涉嫌敲诈勒索罪,7月28日,程某某、郝某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而醉酒驾车的王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其机动车驾驶证也被交管部门依法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