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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林靖 通讯员 刘津宁
消费者于先生在某知名二手车电商平台购车,使用后发现变速箱渗油,去维修时才知发动机曾更换过,多次找平台协商解决无果。9月3日下午记者从北京四中院获悉,该平台因向消费者隐瞒发动机更换、车辆维保记录缺失等行为构成欺诈,被判退一赔三。
后实际使用中,该车产生了变速箱渗油问题,于先生去维修时被告知发动机曾更换过,发动机号码牌上的数字存在明显的扭曲、变形及摩擦痕迹。但平台此前提供的检测报告并未显示发动机有问题。因机油渗漏严重,车辆性能受损,于先生一直不敢开车上高速行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他多次找平台协商解决无果,遂起诉要求退一赔三。
二手车平台辩称,其从前任车主手中收购该车时进行了检测,未发现发动机更换情形,无隐瞒故意;其在第三方平台查询维修保养记录时显示为“查无记录”,已尽到审慎义务。
平台还举证证明其与前任车主有《二手车收购协议》,约定前任车主应向平台提供完整的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及如实告知发动机等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但前任车主因从他人处收购此车,也不知晓发动机更换一事。且涉案机动车登记证书中未对发动机号进行过变更登记。诉讼过程中,平台同意解除合同并退还购车款。
法官提示,随着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施行《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二手车经销的诸多限制被取消,二手车市场消费潜力将加速释放,众多二手车交易平台除紧抓政策利好实现规模发展之外,更应注重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促进更多供需适配的二手汽车产品的供给和流通,以诚信、优质、专业的经销服务提振二手车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