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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
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2017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0.3万件,22.3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近年来,随着我国信息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犯罪持续下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持续高发多发。据统计,2017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0.3万件,其中,2018年同比上升71.69%;2019年同比上升25.15%;2020年同比上升40.36%;2021年同比下降17.55%。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1万件,2.1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同比又有所下降。
同期,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始终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在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法律适用标准的基础上依法予以惩处,坚决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助链条,坚决铲除其周边“黑灰产”。2017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案件6.7万件,10.2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3万件,2.7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案件3.9万件,6.8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2300余件,4800余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此外,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指导意见,规定电信网络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即入罪的数额标准,实行最低入罪门槛;规定对诈骗致人自杀、死亡,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在境外实施诈骗,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财物,以及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依法从重处罚。各级人民法院依法高效审结了一大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从严惩处了一大批犯罪分子,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同时,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始终坚持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被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最高法院还发布了十起典型案例,强调法院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政策立场,同时也提醒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防骗意识和防范能力,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好自身权益,另外,要明辨是非,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而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贯彻落实前不久通过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完善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证据与证明规则,健全失信惩戒、涉诈资金查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等机制。继续毫不动摇坚持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协同推进网络治理,持续推动构建全民反诈防诈新格局,努力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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