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楠
生产者要实现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保证从原辅料和添加剂采购到产品销售所有环节均可进行有效控制,并及时排查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办法》将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主体责任及生产全过程控制的具体要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要建立原辅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以及运输交付控制等制度,销售者要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办法》同时明确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管理制度、标签标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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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建立了食品相关产品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对食品相关产品法律责任予以明确。目前法律法规尚未规定的,对应增设违反原料禁止性行为、违反管理制度和事故处置等有关情形的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记者:《办法》分别对企业和监管层面提出哪些总体要求?
答:以“四个最严”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强化涵盖生产、销售、贮存、包装等关键环节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全过程控制。在企业层面,要求生产销售者建立并遵守有效的安全控制体系,以确保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在监管层面,规范日常监督检查,配套实施食品相关产品技术规范,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记者:《办法》对食品相关产品的标签标识主要规定了什么内容?
答:《办法》规定了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标注内容,并要求清晰、真实、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有助于消费者根据生产者的情况进行选择,出现问题可以方便消费者联系,方便监管者实施有效监管。比如,保质期可以反映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程度;材质、产品标准代号是反映安全性特性的全方位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项和警示信息有助于消费者掌握产品特性,真正保护消费者安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标明的其他事项,是强制性要求,必须进行标明。通过强调食品相关产品标签标识的要求,可以有效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指导消费者科学使用食品相关产品,避免因误用带来质量安全风险。
记者:《办法》对生产全过程监督检查制度做了哪些主要规定?
答:《办法》有针对性地补充完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建立了涵盖生产、贮存、包装等关键环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全过程控制制度。要求生产者建立原辅料管理、生产关键点控制、出厂检验控制等管理制度以及控制措施,形成相应的记录。要求生产者实现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保证从原辅料和添加剂采购到产品销售所有环节均可进行有效控制,并及时排查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针对生产全程控制各个环节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督促企业严格整改落实,保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安全。